采用碳纤维加固并没有增加截面的高度,只是相当于增加了受拉钢筋的面积,此时截面的受压区高度会有所增加,甚至超过界限受压区高度,变成了超筋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考虑加固构件计算方法的不准确性,规范规定碳纤维加固梁其受压区高度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梁的界限受压区高度)。
规范规定这一条是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粘贴碳纤维加固量过大成为超筋梁,所以采用粘碳包括后面讲述的粘钢法都不能大幅度的提高加固构件的承载力,原因就是这个。






粘钢法对界限受压区高度的限制、加固弯矩提高的幅度不大于40%、考虑二次受力的梁的已变形的影响、梁侧粘钢板的折减方法等概念和粘碳纤维的完全一样,只是具体参数可能有所区别,具体按规范执行即可,不再赘述。粘钢板的量也有限制,不能太厚,层数也不能太多。有一种加固方法是直接增加钢筋的方法,和这个原理类似,注意也应该考虑二次受力的影响。

1、对固结填埋场、淤泥等软土地基,应在地面上大量回填堆载。如果忽略负摩擦力的作用和计算,往往会出现桩数不足、桩基沉陷过大、断桩等严重事故,从而导致建筑物开裂或倾斜。
2、在软土地基或建筑物形状复杂、高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应采用变形和强度双重控制条件,以保证整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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